2014年鎮江市社保基數下限上調至2170元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摘要: 昨日,從市人社局傳來消息,2014年度鎮江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從1910元上調至2170元,上限為12820元,與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標準持平。
????????金山網訊 昨日,從市人社局傳來消息,2014年度鎮江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從1910元上調至2170元,上限為12820元,與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標準持平。
????????根據省人社廳統一要求,經市政府同意,鎮江市確定了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市區(含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鎮江新區,下同)社會保險有關繳費基數標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170元,上限為12820元;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2014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為2170元;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此次社?;鶖档恼{整,綜合考慮到鎮江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企業實際,最終月繳費基數下限確定為2170元,調整后與周邊城市相比,低于蘇南和部分蘇中城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鎮江市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了自由職業者繳費負擔。
????????最低繳費基數并不是標準基數,只有月工資收入低于省統計局和省人社廳每年發布的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參保職工,才是以下限作為社保繳費基數。一般情況下,單位和職工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總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
????????按照規定,企業以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社會保險,職工個人以其工資總額的8%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20%繳費。企業每月最低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434元,職工個人最低繳納173.6元,自由職業者最低繳費434元。(蔣曉波 葉明旻)
????????又訊 為建立失業保險費動態調整機制,切實減輕企業和職工的負擔,穩定就業局勢,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平穩發展,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文件精神,我市將從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繳費比例從3%下降為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此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將惠及全市所有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和47.65萬名參保職工。同時,在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間,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的利益不受任何影響。(唐捷 葉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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