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污許可證工作會議舉行
為適應新形勢下環境管理要求,完善環保部門行政許可規范,探索和建立污染源長效管理機制, 5月21日,市局總量處組織召開了全市排污許可證工作會議。市環保局姚繼承副局長出席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各轄市(區)環保局分管局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
會議聽取了各轄市(區)環保局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匯報,討論了許可證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總量處就下階段如何規范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提出一些思路進行交流和探討。最后,姚局長對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提出進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認識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是國家法律要求,要把排污許可證作為實行總量控制的重要管理手段,主動作為,依法對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實施許可證管理。二是明確發放范圍、發放流程和技術要求。擴大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的企業范圍,對于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排污企業應該實現排污許可證發放的全覆蓋;制定和規范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的程序和操作章程。三是強化排污許可證證后管理。充分發揮排污許可證對企業排污行為的約束、管制作用,加大對企業超標、超證排污行為的責任追究,將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環境監管。
責任編輯: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