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鎮江京口區法院率先嘗試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
摘要:昨日下午,京口區法院召開關于完善主審法官責任制建設的新聞發布會,在全市率先嘗試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此次改革將突出法官的主體地位,明確主審法官在辦案中的權力和責任,嚴格錯案責任追究,實行“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
金山網訊 ?昨日下午,京口區法院召開關于完善主審法官責任制建設的新聞發布會,在全市率先嘗試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此次改革將突出法官的主體地位,明確主審法官在辦案中的權力和責任,嚴格錯案責任追究,實行“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
據京口區法院副院長華軍介紹,此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即整合職能相近或密切關聯的內設機構,減少人員,實現“一崗雙職”和“一職雙崗”,將有限的人力資源最大限度地向一線傾斜。“我們將政治處、監察室、審管辦合并為審判人事辦公室,將研究室、辦公室、行政科和技術科合并為司法政務辦公室,改變以往一崗一人和一人一職的傳統方式,不再設置職能單一的崗位和部門,整合崗位職能,節約審判資源。”現在已經有4名具有審判資格的原內設機構人員充實到了一線辦案。
而改革的另一大亮點則是打破了原有業務庭之下設立合議庭的層級架構,探索建立以審判長帶領,主審法官和審判輔助人員組成的審判團隊模式。具體做法是取消業務庭的管理層級,根據京口法院年審結案件數量,將原有的10個業務庭(室、局)擬重新劃分為13個審判團隊,通過公開遴選產生主審法官27名,并從中選任13名帶領審判團隊的審判長。(記者 景泊 通訊員 曹瀏)
責任編輯:耿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