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鎮江京口嚴格執行“兩報告一承諾”
11名科級干部如數退還禮金2萬余元
金山網訊? ?筆者日前從京口區紀委獲悉,該區出臺實施的“兩報告一承諾”制度,給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戴上了“緊箍咒”。截至目前,全區共有11名科級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主動向區紀委進行了報告和承諾,并如數退還禮金2萬余元,宴請規模與此前相比大幅下降;全區尚未發現或查處領導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等方面的違規問題。
據京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周奇恒介紹,“兩報告一承諾”是指事前報告、個人承諾,事后再報告。為狠剎領導干部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不正之風,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從2014年5月起,京口區紀委細化相關實施辦法,在全市率先試行“兩報告一承諾”制度,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該辦法所指的婚喪喜慶事宜,包括領導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的婚事、喪事、生日、升學、喬遷新居等事宜。適用范圍包括全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以及區屬國有企業科級領導干部。全區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干部,區屬國有企業中層干部,村(社區)“兩委會”班子成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也要參照執行。
辦法要求,領導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前,必須書面向區紀委報告操辦事宜的事由、時間、地點、規模、邀請對象等,如操辦喪事等來不及書面報告的,可先口頭報告,并及時補辦書面報告。同時,本人要作出并遵守“六個不”的廉政承諾,即:不邀請工作管轄范圍內的管理和服務對象;不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或個人的禮金、禮品;不用公款報銷或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不占用公車、公物等公共資源和設施;厲行節約、注重社會影響、不大操大辦,不影響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沒有其他違反《廉政準則》規定的行為。事后7日內,本人須書面向區紀委再次報告收受禮金金額、禮品數量及價值、禮金禮品處理情況等內容。對操辦中未能按照規定謝絕和退還的禮金、禮品等財物,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交組織處理。
《辦法》規定,對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或違背報告內容和承諾操辦的,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反規定收受的禮金、禮品一律收繳,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群眾反映的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行為不制止,或制止、查處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相關規定,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紀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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