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環保法》處理處罰環境違法案件43件
摘要: 2015年是實施新《環保法》的第一年,去年我市環保部門使用新《環保法》處理處罰的環境違法案件共有43件。
金山網訊 2015年是實施新《環保法》的第一年,記者昨天從我市環保部門獲悉,在去年查處的上百個環境違法案件中,全市環保部門使用新《環保法》處理處罰的環境違法案件共有43件。
據了解,多年來,由于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企業寧可選擇違法,承擔相對輕微的法律責任,也不愿遵守法律,承擔相對較高的污染治理成本。這樣一來,經濟處罰達不到應有的震懾作用,法律法規也未起到真正的約束作用。而新《環保法》不僅明確賦予了環保部門強制執法權,還引入了“按日計罰”的處罰手段,加大了企業污染懲罰成本,倒逼企業加大環保技術與設備的投入。據環保部門透露,2015年,全市43件使用新《環保法》處理處罰的環境違法案件中,使用“按日計罰”處罰的案件有5件,處罰金額達到61.6746萬元,此外還有查封扣押24件、限產停產6件、行政拘留案件3件、司法聯動移送5件。
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我市嚴格環境執法監管,立案企業數量及行政處罰金額逐年上升。特別是2013年以來,全市環保部門著力加強“兩法銜接”制度建設,加強與同級法院、檢察院及公安機關信息溝通,建立健全日常聯動工作機制,協作配合查處一批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據統計,2013年以來,我市共有16起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被移送相應司法機關,涉案23人。
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市保持了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加快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據了解,自2015年2月環保大檢查行動開展以來,我市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7941人次,檢查排污企業6336廠次,對7個工業園區、6個飲用水源地(含4個備用水源地)、14個生態紅線保護區進行了全面排查,發現違法違規建設項目1586個,存在環境問題企業1170家,責令停止建設企業24家,責令停產企業153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553份,關閉企業56家,已完成整改企業254家。切實解決了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有效改善了環境質量。(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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