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繁簡分流 京口法院試點見效
??? 法院判決后的執行難問題由來已久,除了法院案件多人員少的客觀原因外,每個案件執行過程中的難易程度不同,也決定了執行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不同。今年以來,省高院決定在全省13家法院推行執行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我市京口法院就是其中之一,希望通過繁簡分流提高執行效率和質量,解決執行難。
記者了解到,去年,京口法院的9名執行員共執行案件1998件,平均每人每年結案件222件,去掉法定節假日,平均每人每天就要執結一件案件。雖然京口法院的結案率達到了82%,但仍有802件沒有結案。京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鄧名琛指出,以前案件判決后,都是按照判決的時間順序一件件去執行的,如果有一個比較復雜、難以執行的案件,就會影響后面判決案件的執行,影響了執行效率。
這次實施的繁簡分流改革,就是將疑難案件和簡單案件區分開來,針對每件執行案件的不同特點,從案件類型、結案方式、案件標的等方面綜合考量,劃分簡易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目前,京口法院是我市唯一一家執行案件繁簡分流試點改革法院,在現有執行局執行實施組的基礎上分設簡易案件快速執行組和重大疑難案件執行組,要求速執組在兩個月內完成簡易案件的執行,如果在兩個月內無法完成,或者說在執行過程中發現雙方當事人情緒對立比較嚴重,矛盾比較激化的,經過合議后把案件交到重大案件組。
通過試點執行案件繁簡分流以來,京口法院相關執行案件在速執組案件能夠“短平快”的實行了結,在重大案件組力求“穩準狠”的執行,特別是今年春節前后執行完結了一批有影響、大數額的案件,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之前因為每一個執行員手上案件數量比較多,而且難易程度也不一樣,所以有的時候會導致一些疑難案件的執行影響到其他簡單案件執行?!编嚸≌J為,通過繁簡分流改革,大大提高了執行效率。 (記者 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