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環境管理的通知
鎮環辦〔2016〕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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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環境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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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環境保護局,各相關單位:
2016年中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即將開始,為確保 我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間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讓考生以充沛的精力參加考試,根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現對中、高考期間的環境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保障組織
各地環保部門應充分認識中、高考期間環境管理的重要性。依據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所屬區域考生學校、考點周邊環境污染源的排查工作,對有可能導致考生學校、考點周邊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聲環境質量受影響的污染源,要查明污染產生裝置、污染防治措施完好狀況,并消除污染隱患,切實加強環境監管,防范任何可能對考生造成影響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讓綠色護考真正落到實處。
鎮江市環保局成立以賈龍華副局長為組長,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環保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環境監察大隊長為組員的中、高考期間環境管理保障小組。
二、嚴控噪聲污染、確保環境質量
1、自5月28日至6月19日期間,一切影響考生生活與學習的環境噪聲排放單位,必須對噪聲源進行嚴格的控制管理,確保達標排放,杜絕環境噪聲污染。
2、凡市區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建筑施工單位,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必須向所在地環保部門申報建筑工程環境噪聲排放的有關事項。
3、凡在考點附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遷工程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于6月7日至6月9日晝間、6月17日至6月19日晝間停止一切施工作業;市區內居民敏感集中區域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自5月28日至6月18日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作業,此時段的夜間施工作業申請一律不予行政許可。
4、禁止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5、考試期間嚴格限制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防止露天娛樂、集會等活動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
6、嚴格控制或取締服務業中個體加工點環境噪聲作業。
7、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商業用途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必須限制作業時間,避免干擾考生。
三、防范大氣污染、實施預警管理
1、各地環保部門必須立即行動起來,對考點附近進行全方位的環境隱患排查,特別對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確保廢氣處理裝置高效運行,防范廢氣事故性排放現象發生;堅決杜絕市區內尤其是考點附近大氣惡臭、異味現象的發生。 ???????
2、鎮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組織對全市大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儀器與設備全面進行一次維保與校驗,確保數據準確;對大氣環境質量進行預警,保證環境質量安全。
3、各地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可能影響考點的重大風險源情況摸排工作,在排查隱患的基礎上,考前對重點防范點位進行一次再落實、再督察,確保全面履行職責,確保環境應急處置救援措施的落實,嚴防大氣污染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崗位值守、強化應急管理
各地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強考試期間及考點附近應急值守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完善值班制度,做好隨時應對各類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同時,切實加強考試期間的夜間值班巡查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及時查處影響考生的環境違法行為。
五、嚴格落實責任、實施問責追究
各地環保部門負責考點環境監管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認識考場環境安全的重要性,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責任,對在考試期間擅離職守、各類突發環境事故處置不及時或處置不當、不力等,造成不良后果或嚴重影響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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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湯虹、史建強
聯系電話:88985803、8898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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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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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干道辦 ???????
責任編輯: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