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保險道路救助基金應墊盡墊、應追盡追
金山網訊 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后,救助基金管理人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進行追償。賠償權利人已經從賠償義務人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賠償的,應當優先返還救助基金墊付的費用。
2018年5月5日,賀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界牌鎮界牌路民本橋東側200米丁字路口地段處,左轉時連人帶車摔倒在地撞倒,導賀某受傷。因賀某無力支付搶救費用,醫院機構作為他的申請人,為其申請了搶救費用17637.68元。
紫金保險道路救助基金丹陽網點為傷者墊付醫藥費后,每季度電話回訪受害人,了解其恢復情況,并告知賀某道路救助基金是一項新型社會保障制度,建立這項制度,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對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關愛和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后期等傷者恢復健康,經濟寬裕,再返還。賀某了解到這些,非常感慨,感謝國家對弱勢群體保護,也說出了自己的困難,因為車禍一直在家休養,沒有收入。專員了解了情況,上報南京路救中心,給予賀某充足的時間恢復身體,等可以正常工作再返還救助基金墊付款。
7月29日,賀某主動來到紫金保險丹陽路救網點,返還救助基金17637.68元。賀某說,在最困難的時候得到了國家的這個公益救助基金的幫助很暖心。
目前,全省救助基金墊付金額超20億元,追回金額10億元,應墊盡墊,應追盡追,保證基金的良好運營。追回的金額可以用于更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何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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