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開具首張揚塵污染“按日計罰”罰單
9天不整改被罰13萬元
金山網訊 (楊佩佩 李媛)10月26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丹徒區一家企業物料堆場露天堆放物料1萬噸未采取防塵措施,面對生態環境執法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企業“無動于衷”,9天后仍未整改到位,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罰款人民幣13.05萬元。這是我市開具的首張揚塵污染“按日計罰”罰單。
9月12日,丹徒區生態環境部門在日常揚塵管控巡查中發現,某廢棄物治理有限公司的物料堆場內露天堆放石子、石粉、建筑垃圾等物料共計1萬噸,均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執法人員依法立案,并與9月14日依法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告知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9月23日,當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物料覆蓋情況進行復查時,發現仍然存在約4000噸物料未覆蓋情況。執法人員隨即取證,并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于建筑施工或貯存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及超標超總量排放大氣污染物四種行為,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的罰款數額沒有上限,處罰力度很大。”
也就是說,原本該企業只要被處罰1.45萬元,連續9天都“無動于衷”,執法人員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按原罰款數額(1.45萬元)按日連續計罰,計罰時間段自2021年9月15日至9月23日,計罰日數為9日,罰款人民幣13.05萬元。
責任編輯: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