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資街道某村原村委會主任卞某因違反 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通報
卞某,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江蘇鎮江人,中專文化,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至2017年期間歷任高資街道某村村委會副主任、主任職務;2017年3月退休。
經審查,卞某利用其在本村的職務便利,幫助其女租賃村組相關土地,并與該村組長徐某就租地事宜進行商談,安排村委會工作人員徐某草擬租賃協議。2016年8月1日,卞某安排其女與徐某簽訂土地承包協議,承包改組部分廢棄魚塘和廢房基地用于平整租用,承包期30年(2016年8月1日至2046年7月31日),租金每年2500元。協議簽訂后,卞某安排村委會工作人員王某、徐某,對簽訂的協議加蓋組、村二級公章進行確認。
2018年11月30日,卞某與從事沙石運輸業務的老板肖某簽訂場地租賃合同,將上述其女租賃的土地轉租給肖某,租期為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每年10萬元,至今已收3年租金共計30萬元。
綜上所述,卞某利用職務便利,未經村委會集體研究,將村組土地以低價承租給其女,以謀取利益。
卞某身為中共黨員,黨紀意識淡薄,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第八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違反紀律的錯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第八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應給予卞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鑒于其本人目前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經街道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卞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
特此通報,望廣大黨員干部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金山網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