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呼氣值同為62 丹陽兩男子無證酒駕逃跑終被罰
金山網訊 兩名男子酒后駕駛摩托車,遇交警后均試圖駕車逃離,先后被丹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皇塘交警中隊民輔警抓獲。巧的是,兩名駕駛員的酒精呼氣值都是62,屬酒后駕駛,后經民警核查,兩人還均無摩托車駕駛資格證。
6月13日下午,丹陽市公安局皇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張翔帶著路面組例行開展違章查糾工作。巡邏至皇塘鎮常溧東路時,張翔發現迎面駛來的一輛摩托車駕駛員臉色不對。憑借職業敏感性,張翔立刻鳴笛示意摩托車靠邊檢查,沒想到摩托車駕駛員一看到警車,便立刻加速駛離。當民警準備追趕時,摩托車駕駛員突然棄車逃跑,交警立刻上前控制住想要逃跑的駕駛員。現場民警隨即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該名駕駛員呼氣值為62,經核查,當事人尚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加酒駕。該名駕駛員對自己的違法事實表示無異議,愿意接受處罰。
無獨有偶,交警行駛至皇塘鎮340省道與陽光路信號燈路口時,又發現迎面一輛摩托車駕駛員面色通紅,神情呆滯。張翔一下子意識到該名摩托車駕駛員同樣存在飲酒后駕車的違法嫌疑,便讓隊員將警車緩慢橫在摩托車面前,示意摩托車停車接受檢查。沒想到摩托車駕駛員非但沒有停車,還一個拐彎加速駛離現場。很快交警在水泥廠中發現了摩托車駕駛員及其駕駛的車輛。后經呼氣酒精檢測,該名駕駛員的呼氣值又是62,且同樣是無證駕駛。
兩位同樣的呼氣值,同樣的駕駛方式,同樣沒有證照的駕駛員在皇塘交警中隊違章處理室面面相覷,為這樣的“巧合”羞愧地低下了頭。
目前,兩名駕駛員因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均被處以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摩托車同樣屬于機動車,且駕駛摩托車需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證后,才能夠上道路行駛。希望廣大摩托車駕駛員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千萬不要出現酒后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邵臻)
責任編輯:曲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