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讓青山有“價”綠水含“金”
依水而生,護水有責。太湖橫跨江浙兩省,而蘇州擁有太湖的面積最大。截至2023年底,蘇州市14年來安排生態補償資金達129億元,共有117.3萬畝水稻田、31.4萬畝生態公益林、171個濕地村、51個水源地村、10.26萬畝風景名勝區得到了補償,如今,“具區浩蕩波無極,萬頃湖光盡凝碧”的太湖水正綠意盎然、滿目生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住綠水青山要抓源頭,形成內生動力機制。”從“要我保護”到“我要保護”,有效調動起全流域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蘇州通過從2014年頒布生態補償條例到2021年實施太湖生態島條例,在落實太湖生態補償的道路上越探越深,越走越實,讓太湖沿岸的村民吃上了“生態飯”。生態補償條例實施以來,沿岸村莊走上了一條河道疏浚、污水處理、村莊綠化、田園整治的綠色發展之路,村民保護環境、美化家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日益高漲。原先的“捕魚人”成為了“護魚人”,原先的“開采工”成為了“新農人”,原先的“砍樹人”成為了“護林員”,在生態補償資金的支持下,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了,生態環境變得更好了,村民也獲得了更高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效益。
消夏灣是太湖畔一輪月牙形的天然湖灣,被譽為中國古人的消夏之境。過去每逢下雨,這個區域的農村面源污染匯入到消夏江最終進入太湖,對太湖的水環境質量造成影響。為此,江蘇省財政廳出臺“十四五”期間支持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創新的若干舉措,拿出“真金白銀”,呵護“綠水青山”,消夏灣區域臨近湖口的地方開展試點建設,治理了4平方公里范圍的面源污染,包含7個自然村500戶居民,約3000畝果樹農田。為了全面建設好消夏灣生態安全緩沖區,2020—2023年,上級財政累計撥付建設資金4242.39萬元。用激勵作為保障,以創新釋放紅利,向改革要內生動力,在“精準”上下功夫,經過處理后,濕地出水水質優于地表Ⅲ類水標準,每年向太湖貢獻220萬噸清潔水。”
生態補償以補償為紐帶、以激勵為手段,堅持生態富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讓當地老百姓保護生態有益可得,激發人民群眾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太湖生態保護和修復的過程中,在生態保護和修復過程中,新設了不少崗位提供給低收入農民,有了優美舒適的環境,搭建起生態受益者和保護者的利益分享機制,讓保護生態成為了人們的自覺行動。
青山有“價”,綠水含“金”。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作為我國第一部生態保護補償領域的法律法規,《生態保護補償條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落實好《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必能進一步擦亮綠水青山的底色,提升金山銀山的成色。(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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