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帶不動”,損失該由誰來賠?
請百萬粉絲主播帶貨,成交量卻為0;產生退貨退款,要從主播工資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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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過去的“雙11”,直播帶貨創新消費場景,帶動流量經濟發展。由于所涉主體復雜,各方就直播帶貨如何分擔商業風險產生的分歧時有發生。專家建議細化直播合同條款,明確權責義務,同時建立直播行業評級與信用機制。
主播帶貨期間產生的退貨退款,被公司要求從其工資中扣除。直播帶貨的商業風險,能否轉嫁給勞動者?
合作直播帶貨的臺前與幕后商家,因“帶剩的貨算誰的”產生合同糾紛。貨物滯銷風險誰承擔?
在剛剛過去的“雙11”,直播帶貨創新消費場景,帶動流量經濟發展。近日發布的《直播電商行業高質量發展報告(2023-2024年度)》藍皮書顯示,當前我國電子商務行業整體從業人數已超7000萬人。由于直播產業鏈條中“人”(主播、消費者、服務機構等)、“貨”(標的物)、“場”(各類直播平臺)等環節不斷互動循環,“線上線下”及“臺前幕后”主體多樣,直播行業中的各類問題不斷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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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蔣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