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調整
金山網訊 12月10日,記者從市社保中心獲悉,根據文件規定,鎮江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其費率實行浮動管理,本次調整后的費率執行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據了解,工傷保險費率根據用人單位上一周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工傷保險支繳率、工傷發生率等因素,每兩年浮動調整一次。浮動標準為:一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用人單位如符合規定的下浮條件,但在上一浮動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工傷保險費率不實施下浮:欠繳工傷保險費;漏報、瞞報工資總額或從業人員人數的;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應付未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導致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錯誤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實施下浮的情形。
市社保中心征繳科負責人任婕介紹,本次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共涉及全市82232家參保用人單位,其中,下浮費率的有30949家,上浮費率的有4436家,保持基準費率的有46847家。
如對費率浮動結果有異議,可于2024年12月18日前,向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重新核定工傷保險費率的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經辦機構將在收到用人單位申請之日起10日內重新核定,并將重新核定結果和依據告知用人單位。未開通網上經辦的用人單位,可撥打鎮江人社服務熱線12333或聯系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查詢(需提供單位全稱和社保代碼)。(楊成 記者 古瑾)
責任編輯:王雪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