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昆侖代理事故案例 ?登上央視《今日說法》
金山網訊 近日,江蘇南昆侖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徐賢榮律師、藺輝律師代理的非接觸交通事故案件,在第13個全國交通安全日,被央視綜合頻道《今日說法》欄目推出的“全國交通安全日”作為專題報道播出。
2022年10月13日晚,史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高資街道通港路由北向南行駛時,遇到相對方向駛來的朱某駕駛的小型轎車。小型轎車致史某撞上同方向蘇某停放在路邊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史某受傷搶救無效死亡。后經交警部門調查,朱某駕駛的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始終開啟遠光燈,并在距離受害人約50米處已經看到受害人,后在雙方相距20至30米時打方向避讓,同時看到受害人撞到蘇某停放在路邊的半掛牽引車尾部,此后朱某未做停留離開現場。
后本案史某家屬委托南昆侖律師事務所徐賢榮、藺輝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蘇某、朱某及其車輛保險公司共計賠償受害人家屬140余萬元。
經人民法院審理,蘇某在車輛未打開警示燈和其他照明、車輛缺少防撞裝置和反光貼的情況下,將車輛停靠在路邊然后離開,屬于違法停車行為,客觀上給他人及車輛造成危險,并放任危險持續存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朱某應當預見到自己開啟遠光燈行駛很可能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但其放任損害結果,沒有及時停車報警,其行為不僅違反法律規定更不符合公序良俗,客觀上也耽誤了受害人的及時救治時機。
綜合全案事實,通過分析各方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力,確定蘇某承擔本次事故40%的責任,賠償原告57萬余元,朱某承擔本次事故50%的責任,賠償原告67萬余元。(浦伍 高琳琳 記者 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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