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失敗重振鼓 誠信還款言必行
金山網訊 人無信不立,企無信不興。日前,揚中法院發布一起涉企糾紛典型案例,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據介紹,2023年7月,經揚中法院主持調解,王某與匡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匡某一次性履行還款11000元。后因匡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王某遂向揚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揚中法院向匡某送達執行文書,并對匡某名下資產進行全面查控,發現匡某有多起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執行人員電話聯系匡某,匡某表示:“錢肯定是要還的,前兩年投資生意,虧了不少錢,心灰意冷沒有及時還上,現在我已經有了固定工作,分幾期一定還清。”
2024年10月,在揚中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截至目前,匡某已分期還清欠款,該案全部執行完畢。
誠信,是一種價值觀的體現。一個人只有具備誠信的價值觀,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一個社會只有倡導誠信的價值觀,才能建立公正、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執行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面對守信被執行人,應當給予一定的寬容,在采取強制措施時盡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人的不利影響,給守信者留出彌補空間,幫助其“重新啟程”。(朱潔 記者 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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