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蘇漫評丨各地涌現“媽媽崗” 生育友好還需更多實招
“春風”送崗,暖意融融。江蘇2025年“春風行動”持續開展,全省多地首設“媽媽崗”招聘專區,助力寶媽群體再就業。
所謂“媽媽崗”,主要是指能夠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周歲以下兒童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兼顧工作和育兒的就業崗位。這并不是一個新名詞,此前,廣東、山東、河北、上海等省市都曾出臺相關政策,積極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媽媽崗”亮相江蘇各地春季招聘會,是這場探索的延續和深化,意味著女性在生育和事業之間的兩難困境被更廣泛地看見了。
一手工作一手帶娃,在時間和精力的極致分配中,努力追求家庭和事業的平衡,是許多職場女性的真實寫照。對于普通家庭來說,這種平衡往往仰賴家中老人的協助。如果照料支持不足,或者工作與家庭沖突明顯,選擇退回家庭的大多是母親。身為全職媽媽,她們承擔起繁瑣的育兒事務和家務勞動,卻難以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經濟收入的減少、與社會的脫節也會令其陷入焦慮和迷茫。當孩子上幼兒園后,許多全職媽媽會選擇重返職場。2023年9月至11月,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對北上廣深一線城市40歲以下全職媽媽群體狀況進行調研。調查結果顯示,82.7%的全職媽媽有再就業打算,其中48.3%希望能夠兼職、靈活就業。“媽媽崗”的推行,為渴望回歸職場、重拾個人價值的媽媽們開拓了一條新路。
“媽媽崗”幫助女性靈活就業,也滿足了企業等用人單位的用工需求,是一種雙贏。然而,梳理各地發布的“媽媽崗”可以發現,崗位以家政、銷售、客服等服務崗位以及生產制造加工企業的勞動密集型崗位為主。這些崗位職業晉升空間有限,薪資普遍較低,且多為兼職或臨時工。為了避免靈活用工帶來權益“打折”,有必要加強“媽媽崗”員工的勞動權益保障,明確她們在薪酬、社保繳納、職場晉升等方面的合法權利。同時,對于高學歷、高技能的媽媽來說,基礎類工種的吸引力顯然不足,而因為年齡、性別以及職業中斷時間較長等因素,她們在求職時并不占優勢。因此,需要通過政策激勵和引導,進一步拓展“媽媽崗”的數量和質量,滿足不同專業背景和技能水平的寶媽的就業需求。針對積極開設“媽媽崗”的企業,政府部門應給予相關的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等。此外,還需要搭建好就業供需對接平臺,做好生育再就業女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等等。
在人口老齡化加劇、出生率呈下降趨勢的背景下,“媽媽崗”彰顯出對女性的理解和關懷,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創新嘗試,對于釋放生育意愿、助力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有積極意義。也有人指出,“媽媽崗”將崗位與母親身份綁定,進一步強化了女性是育兒主力的刻板印象。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性別平等意識的提升,傳統的“男主內、女主外”的家庭分工模式逐漸被打破。崗位設置不對性別設限,才能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家庭。例如,廣東中山市將“媽媽崗”適用群體擴展到有育兒需求家庭的成員,使得不少年輕的爸爸也可以彈性工作,分擔育兒壓力;上海推出“生育友好崗”,不僅針對媽媽,而且針對所有對12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撫養者。給予協同育兒的男性同等的就業支持,既能增加男性和女性共擔育兒職責的價值認同,也有利于塑造更加公平的就業環境。
生育既是家事,也是國事。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媽媽崗”只是抓手之一,社會還抱有更多期待。嚴格落實對孕產期等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大力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提高兒童醫療服務水平、構建多元與包容的教育環境……圍繞生育、教育、養育的方方面面,不斷推出更多實質性舉措,為家庭減負分憂,才能讓生育友好可感可及,才能托起一個個小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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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龔逍遙